关于做好 2019 年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1 19:37:54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扶贫办,各相关企业:

2019 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 10 部门关于印发<多渠道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营销渠道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现就做好 2019 年电商扶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省预期完成电商销售农产品零售额 180 亿元,51 个贫困县完成电商销售农产品零售额 65 亿元,6920 个贫困村通过电商销售当地农特产品的交易额完成 12 亿元;力争培育 1 万个有销售当地贫困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下同)生产的农特产品业绩达到 5 万元的示范网店(含湖南电商扶贫小店);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渠道。

二、重点任务

1.打造网销“一县一品”品牌。继续深入推进现有网销农特产品品牌打造,进一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网销规模。积极挖掘培育新的网销“一县一品”品牌,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加强合作,联合打造区域性公共农特产品品牌,提升品牌规模和影响力。同时推动网销农特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将网销“一县一品”打造成品质可保证、来源可追溯、供应可持续的特色农产品品牌。

2.继续深化与电商大平台的合作。协调对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国电商扶贫联盟”等电商大平台资源,助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打造,扩大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网销规模。各县市区要重点掌握各大电商平台销售本地农产品的主要网店和重点企业,为网店、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积极培育示范网店、支持企业做强做大。

3.巩固 “电商扶贫特产专区”阵地。鼓励各县市区在当地实体商超、购物商圈、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立“电商扶贫特产专区”,通过线下引流、线上下单方式销售当地农特产品。积极推介当地标准化优质农特产品对接设立在长沙市的“电商扶贫特产专区”,推动实体商超、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与具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的贫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同时,各市州要积极引导非贫困县的城区消费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促进消费扶贫;要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的作用,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充分利用“食餐会”、“农博会”、“网购节”、“年货节”等展会、节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拓展贫困地区优质农特产品的销售渠道。

4.稳步推广“湖南电商扶贫小店”。推动扶贫小店结合人工智能销售系统发展,打造示范网店。完善平台运营规则,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加入到推广扶贫小店的工作中来。加强对贫困农户电商专业技能的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当地贫困户、电商企业、农村合作社、驻村干部、年轻创业者、微商群等相关人员参与开店,销售当地农特产品。鼓励县域基于扶贫小店开设公众号和当地电商企业开设对口帮扶店,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将对口帮扶贫困户生产的农特产品销售出去。推动“湖南电商扶贫小店”进社区、进单位,以“社区团购”、预售等方式,实现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与社区居民的有效对接。加强“湖南电商扶贫小店”与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的联系合作,以各单位对口帮扶村为主要对象,通过开设扶贫小店促进各对口帮扶贫困村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5.完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及村级电商服务站体系。按照“县有中心村有站”的要求,加强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当地电商经营者提供专业支撑服务;积极推动村级电商服务站功能整合完善和示范网店建设,现有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可借助“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平台,拓展收集整理和销售当地农特产品的能力;鼓励邮政、供销、物流、商贸、电商、批发市场间的共赢合作,增强当地农特产品仓储、运输等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分解目标任务。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今年完成农产品上行交易额预期目标(见附件 1-3)进一步分解落实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主推产品、主要渠道等,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跟踪进展,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 4 月 10 日前将县市区拟完成的 2019 年度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示范网店数的工作目标报省商务厅。

2.抓好精准对接。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多途径建立电商扶贫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真正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要建立完善精准对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电商扶贫工作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加工的农特产品信息名录、企业采购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的农特产品信息名录等,并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加强对村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确保零散的、自产自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采取企业与村委会、贫困户签订协议的方式,直接认领帮扶贫困户。动员当地电商企业把资源向贫困户倾斜,在农产品开发收集、物流仓储服务等方面的用工优先支持贫困户,电商人才培训优先支持贫困户。真正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受益,并能提供可资证明的助农增收原始凭据和名册清单,确保电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省商务厅将会同省扶贫办定期调度汇总电商扶贫工作成果,各级商务部门要整理好电商扶贫基础数据,按要求统计上报。

3.用好电商扶贫资金

2019 年省商务厅的电商扶贫统筹资金已按因素法由湘财外指【2018】66 号文拨付到 51 个贫困县,其中对2018 年电商扶贫工作评定优秀的部分县市区和深度贫困县给予了倾斜(见附件4)。各县市区可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农„2018‟30 号文件)合理确定统筹整合规模。对纳入统筹整合的部分,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要求,用于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开设达到一定销售规模的网店(含湖南电商扶贫小店)补助;对未纳入统筹整合的部分,可按照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要求,用于对销售本县市区贫困对象农特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并销量名列前茅的电商企业和示范网店(含湖南电商扶贫小店)适当补贴,列入工作台账信息名录贫困对象的农特产品开展网销“一县一品”宣传推广、免费入驻电商扶贫特产专区、参加各类展会的营销推广、展会摊位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对销售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的物流补贴标准,支持打通贫困地区农产品上行的“最初一公里”,确保电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增收。

4. 强化电商协作帮扶

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湘西州要主动对接济南市,通过在济南市推介网销“一县一品”、设立“电商扶贫特产专区”、推广“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参加农产品展销对接活动等方式,促进所辖贫困县农特产品销售。实施省内对口帮扶,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衡阳市、株洲市、常德市等 6 市,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醴陵市 4 个全国经济百强县和长沙市的雨花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要发挥自身优势,采用电商扶贫方式,优先消费对口帮扶县的农特产品。

5.加强宣传引导

各市州、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资源,认真做好电商扶贫宣传工作,讲好电商扶贫故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电商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6.按时报送情况信息

建立健全电商扶贫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分别于 4 月 10 日、7 月 10 日、10 月 10 日、12 月 20 日前,统计汇总上一季度各县市区电商扶贫的工作进展、农产品电商销售量、示范网店培育数量、贫困村农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典型案列、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等,有协作帮扶任务的市州还要报送销售对口帮扶对象农产品情况,形成工作进展报告报送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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