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 2026 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6〕2 号),正式启动2026 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三大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紧扣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聚焦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明确了申报指标、规模要求、资金红线及报送时限,各地需抢抓窗口期,严格按要求推进申报工作。
现代农业产业园:各省份应至少申报1个重点品类项目,且申报产业园农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0亿元,全部作为竞争遴选项目申报。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各省份应向重点品类聚焦,全部作为竞争遴选项目申报。原则上2024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4000亿元的省份,申报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100亿元;低于4000亿元的省份,申报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80亿元(新疆、西藏应达到50亿元)。各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应合理布局、适度集中,覆盖区域不超过两个地级市,有条件的可集中在一个地级市布局申报。
农业产业强镇: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镇域申报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分别达到2亿元、1.5亿元和1亿元,采取地方择优竞争、部级层面组织书面审查的方式开展申报,并将抽取50%左右比例的项目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复核。
⚠️ 申报“红线”
近两年发生以下问题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
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等部门通报
本次项目资金继续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5〕2号)的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不得用于建设旅游项目设施;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对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取消三年内申报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格。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超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分别报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和乡村产业发展司各2套,并附电子文档光盘。具体如下:
1.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函、建设方案、建设基本情况表等;
2.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函、建设方案、主导产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县(市、区)基本情况表、资金使用分配表以及2022-2024年批准建设且2026年延续支持的产业集群续建方案等;
3.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函、省级推荐名单、建设申报表、建设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